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
来源🏵:未填
发布日期🚙:2017-09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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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
典型问题的通报
“国庆”“中秋”两节将至,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,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现将近期查处的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🙍🏿:
南平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原总经理徐本旺公款旅游问题🙆🏿♂️。2013年,徐本旺(2015年11月退休)以考察的名义🤦♂️👨👨👧,跟团前往内蒙古😑、云南旅游🤦🏼♀️,公款报销旅游费用共计10267.9元🧕🏻。同时,徐本旺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。徐本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🆑,并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。
建阳区麻沙镇长坪村党支部书记周国林、村委会主任郑福忠公款吃喝问题🧖。2013年至2015年😫,周国林🧑🎓、郑福忠与时任麻沙镇长坪村“两委”成员研究,违规支付村集体超限额接待费、购买土特产费用共计220345元。周国林、郑福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🧑🏼🎄,并责令相关人员退赔违纪款项。
建瓯市教育条件装备站站长黄鹤华🟫、教育印刷厂厂长许鹏翔违规购买超市购物卡问题。2014年至2016年,黄鹤华与许鹏翔商议,以购买打印纸的名义🙇♂️,先后三次购买超市购物卡共计33300元,作为节日福利,发放给建瓯市教育条件装备站、教育印刷厂工作人员。黄鹤华、许鹏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并责令相关人员退赔违纪款项🧑🏼🚒👨🏻🍳。
光泽县民政局党组成员9️⃣、副局长蔡祥铭违规收受礼金问题。2016年10月,蔡祥铭在光泽县某酒店为女儿举办婚庆,违规邀请本单位下属工作人员,并收受礼金1900元🛥。蔡祥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违纪所得予以收缴。
松溪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察员黄宗旺私车公养问题。2016年2月至10月,黄宗旺多次违规使用本单位公车油卡为其私车加油,共计1354.83元🏂🏼。黄宗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,并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。县环保局副主任科员林诗德作为分管领导,因监管失察受到通报批评✋🏿。
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四年多来,党风政风持续好转🤷🏽♀️,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、顶风违纪,触碰纪律红线。上述五起问题中,有的借考察之名公款旅游;有的借工作之需公款吃喝👨🏽🚀;有的巧立名目违规发放福利;有的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下属工作人员礼金🧑🏿🚀;有的借机揩“油”用公车油卡给私车加油。这些违纪行为,滥用公权,谋取私利👨🏼✈️,必须严肃处理🖲。
“国庆”“中秋”将至,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“四风”问题提前安排部署,层层传导压力💂🏽🍯,推动责任落实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🍛,用好、用活“1+X”专项督查“五四四”工作法,把纠正“四风”往深里抓🤳、实里做。对无视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♓️、无视纪律规矩顶风违纪的,一律严肃查处👨🦰,点名道姓通报曝光,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。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🙋🏽♀️🫁、“四风”问题突出的,要严肃追究有关党委(党组)、纪委(纪检组)和领导干部的责任,巩固作风建设成果🤌🏼,向党的十九大交上合格答卷。
中共南平市纪委
南平市监察局
2017年9月20日